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協議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