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確認債權不存在事件】,確認債權人之債權已罹於時效,委託人不用返還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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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和解【清算合夥財產等】,調解順利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