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代收款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