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