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】,獲判緩刑伍年。
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等案件】,獲緩刑貳年,期間付保護管束等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事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調解成立每期償還2,685元0利率共180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