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【損害賠償上訴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,上訴人願意給付和解金50萬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【擔心針孔而申請退費,退費文件可以直接簽嗎?】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