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傷害等事件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】,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