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毒品危害防制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