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少年詐欺案件】,獲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買賣價金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