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可拿到200萬元的代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】具保停止羈押,獲准允停止羈押、得以交保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名譽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