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取財罪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返還借款事件】,調解成立,相對人願意給付新臺幣125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原告之訴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