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等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告代理【請求清償借款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