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過失傷害附民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壹佰陸拾伍萬肆仟貳佰參拾貳元之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