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五分之四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獲判緩刑二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自由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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