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勝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