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清算事件】,准允免責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誣告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