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訴訟【請求返還投資款案件】,獲判800萬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被上訴人即原審被告代理【請求回復等事件】,經上訴三審後發回高院,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,獲判被上訴人不用回復原狀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案件】,順利取得遺產,且成功駁回對造訴請確認拋棄繼承無效之訴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