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訴訟【損害賠償上訴事件】,順利和解成立,上訴人願意給付和解金50萬元。台北律師推薦|律師|板橋法律事務所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工資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