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告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擔任輔佐人【傷害等事件】,不付審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商務仲裁執行事件】,准允強制執行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