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協助調解成立公訴不受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告訴代理【過失致死罪】,獲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離婚等】,獲准離婚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假扣押案件】,裁定允准提存供擔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