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車禍過失傷害案件】,被告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交付贈與物事件二審】,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部分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】,經調解成立,公訴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