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宣告停止親權等事件】,裁定相對人之親權應予以停止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確認僱傭關係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銀行法等案件】,獲緩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算事件】,獲裁定復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