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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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】,更生方案順利通過,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4.61%之金額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案件】,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案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