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#職災 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履行契約案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被告處有期徒刑肆年捌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