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事件】,獲撤銷部分原判決陸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參個月,緩刑二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保固管束期間完成法治教育肆小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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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返還保管款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,需給付206萬2,667元予本所當事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業務侵占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【聚餐搭配美酒,「代駕」找起來,別讓人生「代價」找上門】台北律師推薦|法律諮詢|板橋律師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對造應按期給付扶養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