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獲判駁回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上訴辯護【妨害自由等事件】,獲撤銷原判決壹年貳個月,現改判可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陸個月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返還不當得利事件】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妨害性自主等】獲判維持原判、對造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