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辯護【少年強盜等案件】,順利爭取裁定保護管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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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秩序等案件】,獲減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清算合夥財產等案件】,獲判請求8/10勝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案件】,為普悠瑪號受害者向臺鐵請求賠償,獲判新臺幣1,660,769元賠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