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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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清償債務事件】,獲勝訴判決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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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肇事逃逸等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