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勞資糾紛|勞資糾紛律師推薦|板橋法律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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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分割遺產事件】,獲判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53萬6,935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損害賠償勞動調解】,相對人願給付新臺幣25萬5仟元。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,表現優異獲頒發「優秀調解委員」之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