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文書等案件】,原判決撤銷改判拘役、有期徒刑,均可易科罰金 。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詐欺等】,獲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請求給付工資等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遷讓房屋等事件】,獲判被告遷讓房屋並支付新臺幣26萬8仟元租金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