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傷害、聚眾鬥毆及詐欺案件】,均為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上訴【請求確認遺產分割協議書無效事件】,獲全部勝訴,上訴人之上訴遭法院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事件】,順利調解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