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給付扶養費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 13,000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相對人代理【變更通常保護令內容】,獲聲請人之聲請駁回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三審【離婚案件】,獲判駁回對造之上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2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