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妨害性自主案件】,被告無罪。
#未成年性交易 #性侵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請求損害賠償等案件】,獲判部分請求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事件】,裁定命相對人應按期每月給付3仟元及4仟元,給聲請人扶養費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】,獲判緩刑三年。
【母親節,不只是感謝媽媽】台北律師推薦|家事律師|法律諮詢|板橋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