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起訴【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】,獲判請求金額。
#給付工資 #勞資糾紛 #職災
本所律師為告訴人代理【偽造文書等】,獲部分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偽造有價證券案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侵占遺產事件】,獲不起訴處分。
本所律師為被告辯護人【妨害性隱私等事件】,獲公訴不受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