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最新消息 > 最新資訊 >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答辯【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】,獲原告之訴駁回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】,獲判賠償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調解【離婚等事件】,調解成立,對方應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每月新臺幣18,371元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【詐欺案件】,獲不起訴。
本所律師為委託人提告【詐欺損害賠償事件】,被告應給付新臺幣30萬元